岳麓书院学规

来源:大秦岭旅游网浏览:13579次日期:2020-11-11 17:30:03


            岳麓书院学规

    中国书院一般都有学规。所谓学规,是书院订的用以规范生徒学习、生活行为的规矩章法。 岳麓书院的学规,最早源于朱熹的《书院教条》,到清代乾隆年间,欧阳正焕任书院院长时,提出整、齐、严、肃四字并撰诗,刻在碑上嵌于书院讲堂右壁,流传至今。这四个大字刚劲有力,令后人景仰不已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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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岳麓书院学规 十八条  清.王文清
 
(一)时常省问父母;
(二)朔望恭谒圣贤;
(三)气习各矫偏处;
(四)举止整齐严肃;
(五)服食宜从俭素;
(六)外事毫不可干;
(七)行坐必依齿序;
(八)痛戒讦短毁长;
(九)损友必须拒绝;
(十)不可闲谈废时;
(十一)日讲经书三起;
(十二)日看纲目数项;
(十三)通晓时务物理;
(十四)参读古文诗赋;
(十五)读书必须过笔;
(十六)会课按刻早完;
(十七)夜读仍戒晏起;

(十八)疑误定要力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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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岳麓书院学规碑共有9行18条,其中前9条是讲如何为人,后9条是进如何为学的。为清代国学大师王文清于1748年(乾隆十三年)手定,后由门人曹盛朝等47人刻成碑刻,嵌于讲堂左壁上。其拓本流传海内外;为学者所重视。碑高58厘米,宽63厘米,碑文共127字。楷书。正文9行,标题、落款各1行,共11行。另有47位刊立者姓名,分成10行。学规正文18条,每条6字,共108字,是现存中国书院学规中字数最少的学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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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学规制订的1748年到书院改制的1903年,这一学规共执行了155年,其强劲的文化辐射力能穿透人的精神领地,最终规范人的行为。近代中国史上著名的历史人物如改革家陶澍,启蒙思想家魏源,军事家左宗棠、曾国荃、刘长信、刘坤一,政治家曾国藩,外交家郭嵩焘,教育家杨昌济,革命活动家蔡和森、毛泽东、邓中夏,革命志士陈天华等等,都是在这一学规的框架下走出岳麓书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