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共读-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 唐代:孟浩然

来源:大秦岭旅游网浏览:12642次日期:2018-09-25 11:37:55

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
 
唐代:孟浩然
 
弊庐在郭外,素产唯田园。
左右林野旷,不闻朝市喧。
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。
书取幽栖事,将寻静者论。
 
译文
简陋的房舍在城外,先人的薄产只有田园。
周围林茂田野广阔,不闻城市中车马声喧。
钓鱼人垂竿在北涧,樵夫的歌声飞入南轩。
诗成但言隐居情事,还请高人贤士来评谈。
 
注释
素:旧的。产:一作业。
朝:又作城。
静者:指跳出尘世的出家人,这里指皎上人。将:又作还。论:又作言。
 
赏析
 
  皎上人,僧人名皎,生平未详。从诗中均内容看,二人以前交往并不多。诗题为即事,是就自已在涧南园的生活情景加以描述。诗首二句为全诗描述的概括。正因在郭外,才有左右林野旷,不闻城市喧的开阔幽静;正因素业唯田园,才有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的田园乐趣。这些都写得极自然,没有其他诗写幽居时流露出的孤寂情调。结尾点出书赠皎上人,表达自己淡泊的心志。
 
  此诗为孟浩然在故里所作,诗中描写了作者居住地的开阔幽静,表现出田园生活的乐趣,表达了作者淡泊的心志。全诗写得极为自然,没有其他诗写幽居时流露出的孤寂情调。
 
孟浩然(689-740),男,汉族,唐代诗人。本名不详(一说名浩),字浩然,襄州襄阳(今湖北襄阳)人,世称孟襄阳。浩然,少好节义,喜济人患难,工于诗。年四十游京师,唐玄宗诏咏其诗,至不才明主弃之语,玄宗谓:卿自不求仕,朕未尝弃卿,奈何诬我?因放还未仕,后隐居鹿门山,著诗二百余首。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。(原文来自古诗文;整理:吕西安;大秦岭文化旅游网;2018年9月24日;)